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服务谈判公告
一、气体种类及要求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纯度要求 |
医用氧气 | 40L | 瓶 | ≥99.5% |
医用氧气 | 10L | 瓶 | ≥99.5% |
液态医用氧 | 172KG | 罐 | ≥99.5%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99.995% |
液氮 | 1KG | 瓶 | ≥99.999% |
氮气 | 40L | 瓶 | ≥99.99% |
医用氩气 | 40L | 瓶 | ≥99.99% |
笑气 | 40L | 瓶 | ≥99% |
混合气 | 40L | 瓶 | CO 0.287%;O2 21.2%; He 18.1%;N2 平衡 |
二、配送及资证要求
1、生产厂家、产品及配送公司证件齐全
2、乙方所配送各类气体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每次送货需附厂家质量检验合格单
3、配送公司应具备特殊危险气体配送资格证及公安部门批准的车辆行走路线图
4、配送公司应配备气体运输专用车车辆装卸升降设备齐全,避免野蛮装卸,装卸时听从指挥不得影响防碍医院车辆正常通行
5、乙方按甲方使用量免费提供各类气体所需气瓶(具体数量随业务增长定),乙方应保证气瓶为检测合格气瓶,气瓶使用到达有效期时乙方应及时检测合格后使用并负责所需费用。
6、甲方当日17:30前报采购计划给乙方,乙方确认后在次日12:00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改动采购计划品种及数量并按要求连接好气瓶和签收,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在要求时间内送达(最迟2小时内送达)。
三、提供医院氧气工服务方案及费用
请选择性提供医院氧气工服务方案及费用,包括岗位职责。(如公司不提供该项服务可不提供方案)
四、公示相关事项
1.公示时间:2016年08月11日~08月17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7日 17:00
3.报名资料递交地点: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门诊部行政办公楼402房(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
4.报名所需提供资料见附件 附件.rar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小姐
2.联系电话:020-62784735 邮箱地址:nysycgb@126.com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1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