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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市场调研公告(2021-020)

作者:  来源: 2021-04-14 16:32:16 阅读量:

本公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 (http://www.nysy.com.cn/)上公开发布(提供免费下载),我院拟采购如下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院内市场调研

一、项目内容

名称

纯度

参考规格

单位

参考年度用量

液态医用氧

≥99.5%

172kg(172L)

罐(瓶)

3908

医用氧气

≥99.5%

(40L)

30

医用氧气

≥99.5%

10L

432

医用氧气

≥99.5%

小于10L

358

高纯二氧化碳

≥99.999%

40L

146

液氮

≥99.99%

1公斤(生物容器)

瓶(公升)

3212

氮气

≥99.99%

40L

30

混合气

CO 0.287%

O2 21.2%

He 18.1%

N2 平衡

40L

1

混合气

CO 0.287%

O2 21.2%

He 18.1%

N2 平衡

4L

5

氩气

≥99.99%

40L

1

报价人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公告相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1042216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编辑报名信息(报名项目、报名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固话、联系邮箱)以正文形式发至邮箱(方便复制),并将报名材按附件要求扫描成一个文件(文件请以“**公司报名材料”命名),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邮箱地址:nysycgb@163.com),收到报名料审核后我办会以邮件形式回复。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是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2.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包括代销企业受委托的厂家)必须通过药品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认证合格,且具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括“医用氧气”,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市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的第三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并标记为不诚信供应商。

 

、报价人须提供资料及相关参数需求见附件

附件:报名须知及资料目录.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62784734  

邮箱地址:nysycgb@163.com